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及确认,朝阳市朝阳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站前店等7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已处于不经营状态,且企业登记住所已经不是该企业经营场所。
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现对上述企业持有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拟注销公告,相关企业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
监督电话:0421-2650722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燕都大街315号
邮编:122000
特此公告。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