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执业药师闻新民(名单详见附件),未在注册单位上岗执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我局于2026年9月30日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注销闻新民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