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朝阳市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6-05-09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2026年度辽宁省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要求,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持续优化支持全面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依托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朝阳分中心,加大以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精准对接企业服务需求。宣传推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辽宁省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强化创新型中小企业维权援助服务,收集保护诉求,提供咨询指导意见。

    (二)加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聚焦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以及文化遗产、中医药、烟草等领域,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查处假冒、套牌等侵权行为的专业指导。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违法线索,加强行纪衔接。

    (三)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检查,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建立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贯交流,收集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维权诉求。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政策宣贯,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省保护中心预审备案。

    (四)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强化对移交线索的跟踪处置,加强对重点商标、地理标志的协作保护,破解跨地区“隐蔽性”侵权等新问题。加强与“沈阳都市圈”“大连沿海经济带”跨地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

    (五)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公平公正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平等保护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工作对接,提供分级分类指导服务,指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和意识。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和纠纷线索收集、风险防控宣传培训和应对资源信息共享。加强与商务部门的协调对接,依法严格管理技术出口、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六)加强展会、重点市场和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强化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大型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贯彻《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公布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将案件线索转送相关执法部门。指导本地直播电商等平台贯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

    (七)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保护。贯彻落实《辽宁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指南》,执行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提升行政裁决保护效能。加强专利纠纷受理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畅通受理渠道。加强网络市场智慧监测,依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智慧监管系统”,对发现的涉嫌侵权线索甄别反馈,引导专利权人维权。结合案情,积极运用技术调查官、保护中心侵权判定意见等手段为裁决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八)加强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积极培育商标品牌,加强商标注册引导。依托特色产业集聚区,优化商标品牌指导站布局。积极宣传我市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积极推荐企业参加地理标志宣传推介活动,提升辽宁好物影响力。推荐更多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参评“辽宁优品”“辽农优品”“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等评选活动。

    (九)加强申请环节执法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组织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开展自查整改,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非正常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计分规则,实行差异化监管。推广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引导企业主动参照适用,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效。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6年3月至4月,市局制定全市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全面部署。各县(市)区、各单位结合方案要求,明确工作安排。

    (二)组织实施2026年4月至11月,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聚焦工作重点,抓住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认真开展各项保护工作,全面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三)总结提升。2026年7月、12月,各县(市)区、各单位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半年及全年总结,及时梳理提炼具有典型意义的执法案例。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

    四、推进措施

    (一)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遏制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规范知识产权自由裁量权,坚持行政执法宽严相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规范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二)拓宽案件受理渠道。依托“辽宁省知识产权案件线索智慧检索系统”,主动监测网络市场侵权假冒线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互联网+监管”工作。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支持权利人维权,强化跨地区案件移送,及时办理移送案件。

    (三)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仲裁等衔接。

    (四)加强指导督导。提升行政保护案卷质量,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要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遴选和报送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注重源头防范、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段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办理专利纠纷裁决案件立案结案信息,当月录入“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请于7月2日、12月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