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农用地膜经营者要求
1、农用地膜经营者必须持有营业执照,不得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2、经营的农用地膜应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
3、严禁销售标称厚度小于0.01 mm的“超薄农用地膜”;
4、严禁将“非农用地膜、包装用薄膜”等其他用途薄膜类产品作为农用地膜销售。
二、对农用地膜消费者提示
广大农民朋友们,在购买农用地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农用地膜经营者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执照中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农用地膜销售;
2、查看农用地膜产品合格证,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类别、标称厚度(最小标称厚度≥0.01mm)、宽度、参考长度、净质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名称、生产厂地址、执行标准、检验员印章;是否在明显位置标注“使用后请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字样;
3、查看农用地膜产品外观,地膜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气泡、杂质、穿孔、褶皱等缺陷;膜卷应卷绕整齐,不应有明显的暴筋;
4、查看农用地膜产品生产日期,贮存期自生产日期起不宜超过18个月,超过贮存期的农用地膜,经营者应出具超过贮存期后的检验合格证明。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