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时间:2025-02-26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2024年,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情况

    依据《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朝委办〔2020〕42 号)和《关于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朝编办发〔2024〕25号,市局调整内设科室设置并公示;依据《关于印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朝编发〔2019〕57 号)文件,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内设科室设置并公示。全局共154人确认行政执法资格并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在官网公示。

    二、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1.行政许可。2024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4357件,延续许可584件,撤销许可20件,注销许可454件。

    2.行政处罚。办理各类案件153件,罚款145万余元

    3.行政检查。开展行政检查216件

    4.行政确认。办理行政确认30件

    三、行政执法主要做法

    (一)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

    一是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种类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文,按照市编委办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并公示《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2024)》和《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备案和其他行政权力九个类型 987个事项确保权责明晰、依法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是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动态调整公示《市场局权责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报告》等内容。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录音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执法影像资料随卷归档,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符合法制审核情形的案件依法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三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制定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2024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5项,全部序时推进,已经全面完成。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行动实施意见》,以市局法制部门牵头抓总,其他各业务条线各负其责,通过执法案卷评查、“伴随式”现场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以案说法”业务培训等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执法监督实效。坚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坚持“有庭必出庭,出庭必发声,发声必见效”的原则,对涉市场局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100%。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涉市场局行政复议答复规范、配合调查核查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2024年度,市市场局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3件,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均被驳回。

    创优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一是加强“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广使用和指导,申请人通过此平台一次申请,一次提交材料就可完成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税务、银行开户、职工社保、医保和公积金共7个办事流程登记。年初以来,30964户市场主体通过此平台办理设立登记。

    二是加强“一网注销平台”推广使用和指导,申请人通过此平台,实现企业注销“一键预查、一次申报、信息共享、共同审核、一网通办”。

    三是严格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规范细化办事指南,全面提升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精准度。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活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目前,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和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平台均已建成并上线运行。

    四是强化信用助企。制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示范文本,让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能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的相关知识,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两书同达共计发出113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995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2户,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6户。

    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截至12月31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45平台、领导信箱等渠道共接到各类诉求17894件,其中咨询148件,投诉16007件,举报1739件;受理率、处置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0.169万元;更新12345知识库619条。新建ODR企业21家,完成全年任务的300%。

    (三)深化重点行业监管执法,守牢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市现有白酒小作坊275家,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工作,提升改造率100%。联合印发《朝阳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强化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研究制定《辽宁省朝阳市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三个清单”》,全市38家调味品生产企业已完成对照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药品领域监管。建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目录,实行四、三、二级无菌植入医疗器械分级监管。完成四级和三级监管82家,覆盖率100%;二级监管114家,覆盖率54%,完成50%以上目标。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发现问题203项,下达责令整改300份,全部整改完毕。完善化妆品分级监管,完成化妆品经营企业调查摸底955户次,量化分级评定943户次。全省化妆品量化分级监管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江苏省局赴我市进行经验交流。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追溯系统入驻率和追溯率实现双提高,全市集采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上游企业出库验证率动态数据保持在100%以上。《输液泵风险信号调查报告》被采纳并上报国家中心。朝阳市卫生学校被遴选为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科普基地。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复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持续开展全市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巩固复盘行动成果的通知》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实现市场端不合格“灶、管、阀”清零目标。检查燃气器具销售单位发现隐患问题五类96项,对其中16项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问题立案处理;其余80项轻微问题,均已责令商户进行改正,现已完成整改。开展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责令68家销售单位进行整改;立案查处30件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在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车用气瓶充装企业进行复查,发现一般隐患问题64处,已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立案查处1起。开展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在朝阳辽西沈阳东芝电梯有限公司建立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7家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全部应用平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检查锅炉108台,发现问题隐患71项,均已完成整改。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排查化工企业压力容器231台、压力管道6.65公里,企业自查安全隐患6项,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7项,均已整改完毕。

    (四)强化统一大市场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制定《整治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暨“净源”2024年专项行动方案》,抽查部分县(市)及市直单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39份,其中2份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下达了整改建议书。组织7个县(市)区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交叉抽查,共交叉抽查了政府文件70件,县直部门各类政策措施175件。

    二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守护”高质量发展。开展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执法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加强对校园食堂、营养餐配送、校服订购及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检查各类中小学校、职业教育等学校,发现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线索2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检查,筛查相关信息400余条,发现案件线索4条,下达责改通知书2份。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大型商超、老年保健品、儿童学生用品、医疗美容等民生重点关注行业进行检查,送达公平竞争提醒告诫书11份。

    三是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加油机、加气机计量专项检查,检查计量器具788台(件),立案查处计量违法案件5件,查处不合格计量器具4台;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计量监督检查,检查计量器具596台(件),发现未经检定使用计量器具3起,已责令改正。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检查电子计价秤2078台,对违法案件线索均已立案处置。

    四是开展“益企助力”维权援助活动。印发《2024年朝阳市知识产权“益企助力”维权援助专项活动方案》,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公益培训、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分享等5场,走访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纠纷应对“一对一”研讨7次,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活动2次,调研企业维权需求40余家。请求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保护中心,为2家企业提供海外专利纠纷、涉外商标抢注相关咨询指导建议书;充分发挥各县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工作职能。指导企业通过网上“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平台”维权申请保护,走访“外向型”企业,针对企业海外专利纠纷、涉外商标抢注等方面需求,请求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保护中心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咨询指导建议书。

    五是强化多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多元化发展,发挥朝阳市龙城区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载体作用,集聚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培育我市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机构,新增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家,我市省级服务网点数量与鞍山、阜新并列排在全省第三位;积极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辽宁朝阳受理窗口和审批大厅窗口作用,引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准查询业务,搭建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带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朝阳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讼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持续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施,2024年,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120件,调解成功率70%。

    六是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法治宣传任务。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相关行业领域培训会,强化重点业态的服务和监管,增强普法针对性,助力行业健康发展。发布典型案例,强力震慑违法行为,营造安心放心的市场环境。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专题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普法送法,拉近与群众距离,面对面答疑解惑,走入百姓身边宣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群众对法律的知晓度和宣传覆盖面,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思维。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引领市场监管执法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市场监管系统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保质保量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加强智慧监管,提升执法效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任务占比,对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部门联合监管应用场景实现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着力推进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强化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提升事中事后全闭环综合监管执法成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计量、价格、广告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一批人民群众拍手称快、震慑性强、警示作用大的案件。

     

                                                                                                                                                                                                                      2025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