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第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朝阳县某小吃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法行为案
2024年7月8日,辽宁省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朝阳县某小吃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8日,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朝阳县某小吃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消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饭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点评:餐饮单位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这一行为不仅有利于遏制餐饮浪费,也具有弘扬传统美德和提升社会道德水平的作用。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