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凌源市XX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行为案
2024年5月16日,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凌源市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简介:2024年1月16日,执法人员收到投诉举报信件,内容为凌源市XX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4月18日生产经营的食品外包装上标示的营养成分表里的数值计算有误。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25日前往该公司进行检查,在其成品库内未发现上述产品,在其包材库内未发现营养成分数值计算有误的标签,该公司现场提供了上述产品的营养成分检测报告,报告中除钠的营养素参考值%(NRV%)计算不一致外,其他数值均与报告一致,报告显示钠的营养素参考值%(NRV%)为9%,而投诉举报产品外包装上标示的值为19%,与实际不符。经核实,该公司因对印刷的外包装袋审核不严,未及时发现印刷厂把营养标签内数值印错,故导致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3.1 要求,已构成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法行为。凌源市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食品营养标签是商家向消费者传递信息、进行承诺的重要载体,具有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向消费者反映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监管执法部门在抓好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同时,也应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监督管理,打击利用食品标签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案对于食品生产者认识食品标签的重要性,把好食品质量关,具有良好的警示、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