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发布实施的《建平大黄米》DB2113/T 0005-2022朝阳市地方标准,目前已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检查评估,提出了修改意见。按照省局《2023年市级地方标准监督抽查结果反馈》的有关要求,标准起草单位按照审查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相应修改,形成DB2113/T 0005-2022《建平大黄米》朝阳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市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如对本修改单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4年4月2日前,将意见或者建议反馈至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赵宏涛
联系电话:0421-2800186 15904212573
附件:DB2113/T 0005-2022《建平大黄米》朝阳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3月25日
附件:
DB2113/T 0005-2022《建平大黄米》朝阳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X月XX日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修改事项)
一、1 范围
将“本文件适用于朝阳市建平县现辖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建平大黄米。”修改为“本文件仅适用于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阶段性使用。”
二、6 产品质量
将“加工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修改为“加工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大黄米中混入的稷米、小米限度不超过样品总量的5%。”在表2中补充“碎米/(%)≤6.0”。
新增“6.6真实性要求 大黄米以黍为原料加工而成,不应添加或带入任何添加剂。”
三、7 检验方法
将“7.3 加工精度:按GB/T 13356规定的方法执行。”修改为“7.3 加工精度、碎米、类型及互混检验:按GB/T 13356规定的方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