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预算公开(2024年)
    时间:2024-02-09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工作;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第二部分 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1.2024年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4年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1259.2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259.28万元。2023年收入合计897.05万元,较上年增加362.23万元。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15万元,较上年增加37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6万元,较上年减少5.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49万元,较上年减少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08万元,较上年减少1.6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59.28万元,较上年增加362.23万元,原因是上一年度预算收支不含项目支出(检验检测认证经费)。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9.15万元。人员经费441.25万元,公用经费48.1万元,项目支出569.8万元。(其中:办公费3.3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86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2.2万元、取暖费4.7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3.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3.23万元,对其他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4.36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41万元,具体为货物(其他专用设备购置)41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关于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三公”经费预算数22.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14万元。2023年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三公”经费预算数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2024年相较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74万元,原因是本年度特种设备检验任务增加。

    五.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2月9日,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共有车辆9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用经营收入购置新车辆1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朝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5个,涉及资金569.8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