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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环境激活力全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时间:2023-08-25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让市场主体“强”起来,让改革发展“快”起来。从商事登记改革不断深化,到举全局之力促进朝阳振兴发展;从知识产权“创新力”到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今年上半年,朝阳市市场监管局立足主责主业,强化市场监管工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持续深化,市场安全形势保持平稳,为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了积极贡献。

    激发市场活力 全力提升准入准营准出便利化水平

    今年以来,朝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放管服”改革,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提升准入准营准出便利化水平。今年上半年,朝阳市现存市场主体30.42万户,全省排名第4位,同比增长4.36%。新增市场主体1.58万户,全省排名第9位。共办理“证照分离”各项审批业务2.67万笔,惠及市场主体1.23万户,登记信息推送至全市37个部门。全市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新设立市场主体1.54万户,占同期新设立业务总量的97.67%。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编制完成《办事不找关系指南》2.0版和简约版并在网站和窗口公示,进一步优化权力清单和办理路径,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等问题。

    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施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编制抽查检查计划141个,任务数357个,其中联合任务86个,对象总数140273个,计划检查数5578个,公示信息17940条。二是积极推动年报工作。全市完成年报企业38,409户,年报率86.59%,全省排名上升2位。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全市A、B、C、D类企业数量分别为29074户、12519户、5009户、1602户。四是开展信用提升行动。通过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推进市场监管信用激励、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来助企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强职能服务 全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朝阳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职能服务,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上半年,全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12491户。实现转企升级50户,其中转为有限公司19户。指导7个县(市)区按照“名”“特”“优”“新”制定了分类标准、编制了帮扶措施,编写市级《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办法(试行)》。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70个个体工商户服务站,为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解决合理诉求。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落实扶持政策,公示全市扶持政策文件37件,扶持事项19项,发布事项申请导航模板23个。全面提升“百亿送贷”服务效能,今年上半年,朝阳市市场监管局会同邮储银行朝阳市分行,组织召开了朝阳市‘千亿送贷’助力三年行动银企对接会,截至目前已送贷5.8378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市场主体注入了金融源头活水。

    释放政策“红利” 出台系列便企利企新举措

    为提振市场主体干事创业热情,服务朝阳振兴发展。朝阳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实际,放眼未来,将在促改革、强监管、优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狠抓落实,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日前,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一系列便企利企新举措,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干事创业热情,培育市场主体增量。其中,出台《朝阳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指导意见》,破解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的住所瓶颈问题。对从事食品经营的摊贩开展办理登记备案,并鼓励食品摊贩办理营业执照,拓宽销售渠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8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实行告知承诺制。

    创新服务方式 推动“点对点”服务常态化

    除此之外,朝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创新服务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点对点”服务。完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服务电话和基层市场监管所“个体工商户服务站”服务体系,建立信息反馈、对接沟通、问题解决等工作机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服务,集中解决一批个体经营者反映的合理诉求,推动实现服务支撑常态化。

    下一步,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之稳、发展之进,为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