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苗专项检查的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击新冠疫情重要讲话内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根本导向,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全面排查疫苗流通、储存环节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发现和解决疫苗流通、储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严厉查处流通、储存环节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使用假劣疫苗违法犯活动,进一步落实我市疫苗经营、储存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疫苗专项检查的职责分工
(一)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执法分局负责协调制定《朝阳市2021年疫苗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查处违法案件,按照省局流通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及总结报告。
(二)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疾控及疫苗接种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实施;配合市局的督导检查;依法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时上报相关检查内容及总结报告。
三、疫苗专项检查对象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疫苗接种单位
四、疫苗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一)是对疫苗购进渠道的检查。疫苗购进单位进货渠道是否清晰;资质是否齐全;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并保存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和使用记录;是否建立全程追溯信息化体系。
(二)是对运输过程的检查。认真查看比对疫苗的入库凭证、配送签收单、合格检验报告、运输温度记录等关键信息。
(三)是对疫苗储存环节的检查。检查各级疫苗单位对冷链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配置、养护是否符合要求;冷库内疫苗质量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并保存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和使用记录;是否建立全程追溯信息化体系。
(四)是对使用单位不符合要求疫苗处理情况的检查。过期失效疫苗的处置是否符合规定、疫苗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五、疫苗专项检查的重点品种
1、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2、一类免疫规划疫苗
3、接种疫苗的器械及急救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