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检验检测中心公正性声明
    时间:2024-05-08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朝阳市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依法设置的检验检测机构,为确保中心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性、保密性,特声明如下

    (1) 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中心及全体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对相应的检验检测结果负责,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中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3) 中心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为所有客户提供公正、科学、诚信、准确的服务。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申诉、投诉、抱怨均热情接待,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做出客观、公正和合理的答复。

    (4) 中心承担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承诺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对客户提供的产品信息、个人隐私、技术报告、产品原辅料及配方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在执行国家监督抽检任务时,除抽检结果对主管部门报告外,不擅自向外界公布和泄漏。

                            

     朝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最高管理者:刘利民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