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公示
    时间:2024-04-29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典型案例一: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超期上岗工作案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中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超期上岗工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的情况,可能会导致食堂日常运作中出现错漏,引起不必要的风险。本案提醒学校要强化自身主体责任意识,严守食品安全各环节规定,强化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络。

    典型案例二: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学未按规定留样案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食堂午餐未按规定进行留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本案提示学校要按要求规范留样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典型案例三: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幼儿园未按规定提供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案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在食品库房存放的酸奶不能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本案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经营行为,有效督促学校食堂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把控好食品安全各环节,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典型案例四: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幼儿园进货时未按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餐具、饮具未进行清洗,消毒案

    喀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食堂进货时未按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餐具、饮具未进行清洗,消毒。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三)之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货查验不到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达标,都会产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本案提醒学校食堂,除了保证食品本身的质量安全,还要注意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卫生安全,全方位构建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典型案例五: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幼儿园厨房加工间内发现内扒灰灶案

    喀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食堂在厨房加工间内发现内扒灰灶。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之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本案提示,一定要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典型案例六: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幼儿园烹饪区排风油污未及时清理案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园食堂烹饪区排风油污未及时清理。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该园食堂烹饪区排风油污已进行清理,法定代表人提交了整改报告。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本案提醒,要注意设施设备清洁工作,做到无死角、无残留。

    典型案例七: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幼儿园已开盖使用的蚝油未按照贮存条件贮存案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园食堂已开盖使用的蚝油未按照贮存条件贮存。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当场对上述行为进行改正。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本案提醒,未按规定条件贮存食品,可能会出现变质等情况,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要勤检查勤清理。

    典型案例八: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幼儿园用具菜板表面污渍严重、排风和消毒柜内摆放架生锈案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园食堂用具菜板表面污渍严重、排风和消毒柜内摆放架已经生锈。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执法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该园食堂用具菜板已更换、消毒柜已更换、排风已进行除锈维护,法定代表人提交了整改报告。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本案的查办,加强了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共同保障师生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