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述法报告
    时间:2024-03-20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利民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工作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努力提升法治市场监管工作水平。现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指导市场监管工作的总纲,带头学法用法做好表率,组织班子成员共同学习研讨。理论中心组学习24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9次、组织生活会2次。党组织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1次,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讲党课5次,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作宣讲报告3次。12月2日,“宪法宣传周”期间作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六项重点任务

    1.深化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组织编制《朝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和《朝阳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并组织各县(市)区同步调整清单并公示,确保全市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清单》提供中介服务。印发《2023年全市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朝清理中介办[2023]1号),对全年开展的五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作《目标任务落实推进表》,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朝清理中介办〔2023〕2号),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是调整完善权责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种类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动态调整《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2023)》,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八个类型 826个执法事项,并进行公示。

    二是深化实施“一件事一次办”。认真落实《朝阳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推进方案》要求,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截至目前,我局牵头的7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事项,即“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企业准营(开饭店)”、“开药店”、“我要开宠物医院”、“我要开理发店”、“我要开超市”均完成材料整合,并在朝阳市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上线。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可办件覆盖度达到100%,“好差评”的渠道覆盖率和事项覆盖度达100%。

    三是深入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创建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办事方便为引领,优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开展窗口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全面提升职业素养,以“帮办代办”、“专家坐诊”等亲民举措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打造业务示范、行为模范、场所规范、廉洁典范的市场监管窗口单位,推动窗口单位规范用权、规矩办事。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完整版和简约版,并在线上网站和线下窗口公示,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等问题,助力企业发展,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依法开展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截至目前,受理各类诉求16402件,其中咨询7367件,投诉7437件,举报1598件,受理率、处置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60万元。全系统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075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440件,普通程序案件635件,结案963件,罚没金额561.7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件。其中,市本级共办理各类案件147件,罚没281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

    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三定”工作法,督促全市监管部门编制并实施抽查检查计划,印发《全市2023年第一季度抽查检查计划填报情况通报》。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调度会,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及市营商局有关同志到会指导。举办全市“互联网+监管”新系统培训班,有力提升全市监管部门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截至目前,全市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施监管事项清单化化管理,抽查检查计划填报率83.2%,制定任务455个,其中联合任务107个,联合任务占比23.5%,抽查检查计划实施率36.7%。

    三是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和“全程说理式”执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营造了宽松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制发《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方案》,市市场局“全程说理式”执法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交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和相关裁量基准,编制并公布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3个领域,98个事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9个领域,128个事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应当、可以减轻各6种情形)、不予强制措施事项清单(6个领域,10个事项)“四张清单”,为更规范地依法行使裁量行政权力,以人为本,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建立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4.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深入贯彻执行《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持续开展“蓝天”和“亮剑护航”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传工作,与中级法院、龙城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行政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强化协同保护力度。

    二是深入贯彻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为主题,围绕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为宣传重点,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5.加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积极配合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已发布的国务院部门、省直部门和市直部门共享数据清单,根据履职需要,将共享数据与自身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利用数据价值。按照《关于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的使用及行政执法单位信息维护、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要求,完成执法机构和人员信息录入工作,为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运行使用打好基础。

    二是积极配合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按要求对全系统执法机构名称和所有执法人员信息包括部门名称、职务(职级)、姓名、执法证号、联系方式、权限等信息的采集填报,指定系统管理员和案件协查人员,完成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做到信息填报准确全面及时。

    6.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省《深入推进市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见》,按照《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和中心组、各党支部专题学习计划,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00余册。

    二是坚持清单制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并公示《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从“遵循基本原则,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对标市场监管,推进法治市场高质量建设”三个方面,33条具体措施,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年度计划统筹,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强化方案制定,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制定《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辽宁省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分工方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 <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分工方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

    2.做好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印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朝阳市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对标整改,取得较好成果。市场监管局负责“2+18+2”共22个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完成整改任务。

    (四)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服务水平

    1.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在试行《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大力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调整细化裁量规则和基准,夯实制度保障,落实“四张清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逐一审查、统一印发、统一公布制度。通过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废止5个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符文件。

    3.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全局共180人确认行政执法资格,取得《行政执法证》,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全部在官网公示。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关于行政执法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通知》,扩大全过程记录适用范围,实现可追溯管理。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局成立法制审核工作组,10名成员均具有法制审核资格,法制审核人员达到了执法人员总数5%要求。2023年对34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施了法制审核。

    4.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分离”和“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对符合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备。进一步完善听证机制,畅通陈述申辩渠道,通过说理式执法,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案卷评查,对执法文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现场执法检查监督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录入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对执法证件实施动态管理,基础信息在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增量发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主体登记工作遵循“非禁即入”原则,出台《朝阳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指导意见》,有效解决申办营业执照住所登记瓶颈。我市市场主体现存量31.3万户,全省排名第4位,提前完成省定目标。新增市场主体28608户,全省排名第5位,同比增长15.9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证照联办,共办理“证照分离”各项审批业务47787笔,惠及市场主体23441户;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系统应用,实现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流程“掌上办”。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新设立市场主体30552户,占同期新设立业务总量的94.09%。

    6.发挥职能作用,关注服务民生。一是提升“百亿送贷”服务效能,送贷7.7642亿元,完成全年指标的129.4%。二是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走访648家市场主体,开展质量分析会10次,解决质量问题359个。三是解决了32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共16.9万只气瓶因监督检验报告丢失无法办理使用登记问题。四是落实检验检测收费减免政策,减免相关费用33,988元。五是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88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98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19份。六是圆满完成“两会”、司法考试、省运会、高中考、龙舟赛、县域文化节、朝阳首届马拉松比赛及相关食品展销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五)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市共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200余次,出动人员14832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0565家次,处置问题10277个。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提升改造小作坊312户,改造率100%,创建餐饮放心店(食堂)13家,农村地区50%以上食品经营店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药械妆安全监管。药品平台追溯系统入驻率和追溯率快速提高,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检查各类药械妆经营企业2847家次,出动人员1640人次,处置问题534个。

    2.加强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检查生产单位29家、使用单位519家。电梯智慧监管覆盖率达到50%,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追溯体系覆盖率基本达到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496家次,排查隐患523个;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质量合规”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177家次,处置问题250个。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深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办结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案件18件,收缴罚没款16.2万余元。深入贯彻执行《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持续开展“蓝天”和“亮剑护航”等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与中级法院、龙城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行政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强化协同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我市获得国家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资金计划)174.6万元。目前,发明授权同比增长83.3%,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65件,高价值专利189件;4家企业获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1家企业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名参评第三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项目6项。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的企业15家,涉及产品销售额57亿余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6094万元。

    4.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组织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暨“净源”2023专项行动”及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举办7个县(市)区和市直27个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市反垄断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各类增量政策措施278件,废止29件,清理后的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741件。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面落实复议应诉各项规定

    2023年度,带领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严格依法行政,没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问题处理情况发生。全局涉及行政复议案件1件,被维持。行政诉讼案件4件,3件胜诉,1件被撤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本年度未收到司法建议。

    (七)强化深入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市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方案》,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培训计划和市委组织部教育工作安排,制定《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和中心组、各党支部专题学习计划,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00余册,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和在线学习教育,线上线下、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聘请朝阳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收到很好效果。

    2.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在省市场局组织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全体执法人员以各种方式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人数1019人次,其中,集中培训人数294人次,远程视频培训、科室为单位自学方式受训人员725人次。

    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和省市场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为主题,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为宣传重点,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为目标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高度重视宪法宣贯工作,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在全系统开展了“宪法宣传周”和“12.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市局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员采取多种形式“学宪法、读宪法”,并组织全体同志通过微信小程序参加“宪法宣传周答题”活动,办公楼门前放置展板,利用LED显示屏发布宪法宣传标语。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受业务工作繁重等原因,普法宣传教育落实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载体和力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入。

    (二)智慧监管应用不足。信息归集不全面,没有做到全场景应用、全链条监管,应用覆盖率还没达到100%。

    (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需要进步一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等领域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还存在隐患,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四)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存在不足。执法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化水平与繁重的市场监管工作任务不匹配、不均衡、不适应。监管执法人员在专业性较强和高科技领域发现问题的能力还有欠缺。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按照市委法建委总体部署和领导讲话要求,树牢法治思想,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市场监管局全体同志,用优质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助力朝阳振兴新突破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普法应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多渠道、多角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敬法、学法、懂法、守法、执法”法治理念入心见行。加强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在更大程度、更广领域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全面保质保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政策扶持,提升主体数量。持续支持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稳步提升市场主体存量,2024年底全市市场主体存量达到32.5万户以上。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发展省级地方标准创建,争取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加强智慧监管,提升执法效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幅提升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任务占比,对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部门联合监管应用场景实现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监管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着力推进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强化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提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执法成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计量、价格、广告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一批人民群众拍手称快、震慑性强、警示作用大的案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行政执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分级分类培训力度,加快培育专业化市场监管执法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