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时间:2024-03-20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2023年,在朝阳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管局亲切指导下,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张清单”为抓手,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各项任务落实,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情况

    依据《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朝委办〔2020〕42 号),市局设 30个执法科室;依据《关于印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朝编发〔2019〕57 号)文件,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 14 个执法科室。全局共180人确认行政执法资格并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在官网公示。

    二、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38646户,期末存量31.49万户;新增食品经营类许可3798件,期末实有37637件;特种设备类许可期末实有67件。

    (二)行政处罚。办理各类案件147件,罚没281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

    (三)行政检查。开展行政检查15341次,检查市场主体19899户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1977批次。

    (四)行政确认。办理行政确认23笔。

    三、行政执法主要做法

    (一)调整完善权责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种类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动态调整并公示《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2023)》,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八个类型 826个执法事项。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在《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制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管理办法》。调整细化裁量规则和基准,公示并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措施“四张清单”。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逐一审查、统一印发、统一公布制度。2023年通过对以往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废止5个与现行法规政策要求不符或与实际不相适应的文件。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流程公开以及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年内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扩大全过程记录适用范围,实现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编制权责清单,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流程。大力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程说理式”执法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交流。

    (五)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分离”和“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对符合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备。年度对34个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实施了法制审核。进一步完善听证机制,畅通陈述申辩渠道,通过说理式执法,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录入部门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对执法证件实施动态管理,基础信息在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专项执法监督,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2+18+2”共22个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并完成整改。落实复议监督和司法监督,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生效复议决定和司法裁定履行了100%。

    (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教育培训。在省市场局组织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全体执法人员以各种方式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019人次,其中,集中培训294人次,远程视频培训、科室自学受训725人次。

    (七)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强化市场行为监管。2023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7项,完成率100%。在“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市共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200余次,出动人员14832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0565家次,处置问题10277个。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提升改造小作坊312户,改造率100%;创建餐饮放心店(食堂)13家,农村地区50%以上食品经营店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二是加强药械妆安全监管。药品平台追溯系统入驻率和追溯率快速提高,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检查各类药械妆经营企业2847家次,出动人员1640人次,处置问题534个。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生产单位29家、使用单位519家。电梯智慧监管覆盖率达到50%,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追溯体系覆盖率基本达到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496家次,排查隐患523个。四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质量合规”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177家次,处置问题250个。

    (八)加强综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聚焦“四大安全”、知识产权、价费、计量、广告及商务流通、消费权益保护等行业领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各类诉求16402件,受理率、处置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60万元。全系统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075件,结案963件,罚没金额561.7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件。

    (九)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增量发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遵循“非禁即入”原则,出台《朝阳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指导意见》,有效解决申办营业执照住所登记瓶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证照联办,全市共办理“证照分离”各项审批业务47787笔,惠及市场主体23441户;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系统应用,实现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流程“掌上办”。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安全用药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各界开展了法律法规、识假辩假、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最新政策等内容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普法用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市场监管工作实践,多渠道、多角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敬法、学法、懂法、守法、执法”,让法治理念入心见行。加强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强化政策扶持,提升主体数量。持续支持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稳步提升市场主体存量,2024年底全市市场主体存量达到32.5万户以上。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发展省级地方标准创建,争取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加强智慧监管,提升执法效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任务占比,对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部门联合监管应用场景实现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着力推进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强化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提升事中事后全闭环综合监管执法成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计量、价格、广告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一批人民群众拍手称快、震慑性强、警示作用大的案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行政执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分级分类培训力度,加快培育专业化市场监管执法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