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3-20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2023年,在朝阳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朝阳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十项重点任务》,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张清单”为抓手,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和机关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市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方案》,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培训计划和市委组织部教育工作安排,制定《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和中心组、各党支部专题学习计划,通过网络培训和在线学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00余册,聘请朝阳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收到良好效果。“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12月2日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二)全面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1. 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依据《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朝委办〔2020〕42 号),市局设 30个执法科室;依据 《关于印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朝编发〔2019〕57 号)文件,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 14 个执法科室。全局共180人确认行政执法资格并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在官网公示。

    2. 调整完善权责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种类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动态调整并公示《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2023)》,明确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八个类型 826个执法事项。

    3. 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在《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制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管理办法》。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同时,调整细化裁量规则和基准,公示并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措施“四张清单”。

    4. 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强化市场行为监管。2023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7项,完成率100%。在“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市共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200余次,出动人员14832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0565家次,处置问题10277个。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提升改造小作坊312户,改造率100%;创建餐饮放心店(食堂)13家,农村地区50%以上食品经营店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二是加强药械妆安全监管。药品平台追溯系统入驻率和追溯率快速提高,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检查各类药械妆经营企业2847家次,出动人员1640人次,处置问题534个。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生产单位29家、使用单位519家。电梯智慧监管覆盖率达到50%,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追溯体系覆盖率基本达到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496家次,排查隐患523个。四是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质量合规”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177家次,处置问题250个。

    5. 加强综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聚焦“四大安全”、知识产权、价费、计量、广告及商务流通、消费权益保护等行业领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各类诉求16402件,受理率、处置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60万元。全系统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075件,结案963件,罚没金额561.7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件。市本级共办理各类案件147件,罚没281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

    6.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助推市场主体增量发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主体登记工作遵循“非禁即入”原则,出台《朝阳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指导意见》,有效解决申办营业执照住所登记瓶颈。我市市场主体现存量31.3万户,全省排名第4位,提前完成省定目标。新增市场主体28608户,全省排名第5位,同比增长15.9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证照联办,共办理“证照分离”各项审批业务47787笔,惠及市场主体23441户;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系统应用,实现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流程“掌上办”。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新设立市场主体30552户,占同期新设立业务总量的94.09%。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逐一审查、统一印发、统一公布制度。2023年通过对以往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废止5个与现行法规政策要求不符或与实际不相适应的文件。

    (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流程公开以及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年内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主动公开执法信息,扩大全过程记录适用范围,实现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依据职责编制权责清单,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流程。大力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局“全程说理式”执法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交流。

    (五)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分离”和“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对符合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备。年度对34个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实施了法制审核。进一步完善听证机制,畅通陈述申辩渠道,通过说理式执法,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录入部门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对执法证件实施动态管理,基础信息在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教育培训。在省市场局组织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全体执法人员以各种方式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019人次,其中,集中培训294人次,远程视频培训、科室自学受训725人次。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市局科室及各县(市)区局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为主题,围绕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为宣传重点,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为目标,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安全用药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各界开展法律法规、识假辩假、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最新政策等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八)《中共朝阳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印发《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朝阳市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对标整改,取得较好成果。市场监管局负责“2+18+2”共22个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完成整改任务。

    2.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一是制定《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辽宁省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分工方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 <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分工方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二是制定并印发朝阳市《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暨“净源”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专项行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制定并印发了朝阳市《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暨“净源”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全市共审查各类增量政策措施278件,修改13件,废止29件,清理后的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741件。

    3.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围绕校园、农村、网络食品等重点领域, 聚焦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重点品种,紧盯“两超一非”和假冒伪劣、保键食品虚假宣传、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行为,集中整治食品安全顽疾,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落实包保责任。全市现有包保领导干部4605人,包保主体14097家,全市督导培训完成率实现100%。二是加强食品抽检工作。中央转移支付共完成抽检305批次,市本级完成抽检196批次。三是强化专项检查。全市共开展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专项检查百余次,出动人员9888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7043家次,查出问题6851个,已全部处置。我市被省政府评为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全省小油坊整治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市局作了经验介绍,全省与会人员到北票市进行了实地参观学习。国家级、省级、市级有关媒体先后对我市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九)《朝阳市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深化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组织编制《朝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和《朝阳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制发《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朝清理中介办[2023]1号文件)和《目标任务落实推进表》,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朝清理中介办〔2023〕2号),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一是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许可清单管理,实现清单外无许可;持续优化“四减”工作,不断提升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市场主体登记全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普遍应用。二是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可办件覆盖度达到100%,“好差评”的渠道覆盖率和事项覆盖度达100%。三是深入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创建工作。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完整版和简约版,并在线上网站和线下窗口公示,全力打造业务示范、行为模范、场所规范、廉洁典范的市场监管窗口单位,推动窗口单位规范用权、规矩办事;通过“帮办代办”、“专家坐诊”等亲民举措,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急难愁盼”等问题,提高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降低检查频次,体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一是编制和填报2023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制定任务455个,其中联合任务107个。二是对3家履行处罚决定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对7家符合条件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指导朝阳丰麦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信用修复工作,及时得到银行贷款850万元。三是坚持“三定”工作法,督促全市各监管部门并实施抽查检查计划,举办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培训班,提升全市各监管部门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四是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提高信用信息归集、采集、披露、使用水平,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效率和质量。目前,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公示监管信息34983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8910条,行政处罚信息1026条,行政检查信息11389条,行政备案信息13658条,监管信息归集部门覆盖率100%。

    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是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共办结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案件18件,收缴罚没款16.2万余元。二是联合相关单位对市区销售名酒和经营始祖鸟、迪桑特、斐乐等服装品牌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检查,查处了一批假冒五粮液、国窖1573、舍得、剑南春、海之蓝、梦之蓝等知名品牌的白酒和侵权服装,没收侵权白酒322瓶,没收侵权服装479件。三是深入贯彻执行《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持续开展“蓝天”和“亮剑护航”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工作,与中级法院、龙城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行政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强化协同保护力度。

    5.加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按照《关于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的使用及行政执法单位信息维护、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完成执法机构和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完成了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十)发挥职能作用,关注服务民生。一是提升“百亿送贷”服务效能,送贷7.7642亿元,完成全年指标的129.4%。二是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走访648家市场主体,开展质量分析会10次,解决质量问题359个。三是解决了32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共16.9万只气瓶因监督检验报告丢失无法办理使用登记问题。四是落实检验检测收费减免政策,减免相关费用33,988元。五是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88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98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19份。六是圆满完成“两会”、司法考试、省运会、高中考、龙舟赛、县域文化节、朝阳首届马拉松比赛及相关食品展销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市场主体增长乏力。目前,我市主体存量为31.3万户,与完成我市年度32万户的目标有近9000户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退出市场主体数量偏多,年初以来退出市场主体16144户,退出比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面临经济发展趋缓、市场竞争激烈、消费低迷等影响,市场经营后劲不足。

    (二)创新基础保障不足。受财政收支影响,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投入不足。企业质量基础建设激励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智慧监管应用不足。没有做到全场景应用、全链条监管,智慧监管应用尚未全覆盖。

    (四)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存在不足。执法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化水平与繁重的市场监管工作任务不匹配、不均衡、不适应。监管执法人员在专业性较强和高科技领域发现问题的能力还有欠缺,全链条查案意识还不强。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并公示《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从“遵循基本原则,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对标市场监管,推进法治市场高质量建设”三个方面,33条具体措施,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带领局党组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基础上,带领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认真开展了交流研讨。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联系依法行政实践,引经据典、见人见事的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务实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度,市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司法建议反馈率100%。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普法用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市场监管工作实践,多渠道、多角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敬法、学法、懂法、守法、执法”,让法治理念入心见行。加强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强化政策扶持,提升主体数量。持续支持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稳步提升市场主体存量,2024年底全市市场主体存量达到32.5万户以上。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发展省级地方标准创建,争取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加强智慧监管,提升执法效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任务占比,对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部门联合监管应用场景实现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着力推进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强化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提升事中事后全闭环综合监管执法成效。2024年,全部工业气瓶和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建立智慧监管追溯体系。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计量、价格、广告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一批人民群众拍手称快、震慑性强、警示作用大的案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行政执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分级分类培训力度,加快培育专业化市场监管执法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