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市监发〔2021〕29号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迎接
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专班的通知
市局各相关科室、执法分局:
按照《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安委会将于9月中旬对我局开展为期四天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为全力做好迎接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按照要求市局成立迎接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专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工作专班领导:张鸿军 市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成员:田 原 特监科科长
白利民 办公室负责人
刘艳玲 法制科科长
张 垒 审批科科长
路洪滨 信用监管科负责人
宋文丰 质量发展科科长
种云良 质量管理科负责人
栾 浩 认证科科长
李 宁 宣传科科长
毕方健 财务科科长
李东文 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
李春光 人事科负责人
沈知非 质监执法分局负责人
王晓利 消保分局负责人
纪雪风 直属企业分局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按照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内容,工作任务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结合实际的贯彻落实工作措施。(牵头科室:机关党委,配合科室:特监科)
2、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市安委会部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牵头科室:特监科,配合科室:其他相关科室)
(二)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
3、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牵头科室:特监科,配合科室:其他相关科室)
4、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明确各内设机构、科室、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设置专兼职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科室:人事科,配合科室:特监科)
5、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执法保障。(牵头科室:财务科,配合科室:特监科)
6、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事项,厘清责任边界,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牵头科室:法制科,配合科室:特监科)
7、分级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范围,综合考虑企业隶属关系,生产规模、风险状况以及下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等因素,合理划分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范围。(负责科室:特监科)
8、健全完善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企业数据准确、更新及时,明确企业监管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全覆盖。(负责科室:特监科)
9、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明确许可主体、标准(条件)、程序;完善“放管服”相关规章制度,取消或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科室:审批科,配合科室:特监科)
10、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牵头科室:信用监管科,配合科室: 其他相关科室)
(三)推动依法治安情况
11、强化执法力量建设,执法人员要取得《行政执法证》(负责科室:法制科)
12、实行监管执法常态化,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加大对风险高、隐患多的重点企业监督检查频次,落实监督检查“双随机”制度;(负责科室:特监科)
13、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进行规范,制定实施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负责科室:法制科)
14、推进监管标准精细化,要针对企业特点、重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制定检查任务清单,突出重点人员、场所、设备、环节,做到“”一企一单”,确保监管检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落实“四个清单”,对隐患实施闭环管理。(负责科室:特监科)
1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执法严格,已作出的执法决定得到执行。(负责科室:质监执法分局、消保分局、直属企业分局)
(四)遏制较大、重特大事故情况
16、强化部署,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科室:特监科)
17、按照《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明确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评估方法和依据,以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负责科室:特监科)
18、组织开展风险管控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做到风险点和危害性质和程度清晰、管控措施明确,隐患问题排查清楚,整改措施落实。(负责科室:特监科)
19、各行业部门在分管的行业领域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事故危害类型、危害程度、管控措施落实状况等因素,综合评定企业风险等级,对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督促企业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实施重点管控。(负责科室:特监科)
20、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控有关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负责科室:特监科)
21、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负责科室:特监科)
22、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依法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加强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确保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科室:特监科)
(五)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23、按照国家和省、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责科室:特监科,配合科室:质量管理科、消保分局)
24、结合本地区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易发、频发事故特点,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负责科室:特监科,配合科室:质量管理科、消保分局)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5、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细化分解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负责科室:特监科)
26、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组织推动三年行动。(负责科室:特监科,配合科室:消保分局、信用监管科、质量监管科、质量发展科、认证科、直属企业科)
27、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的通知》要求,落实各级领导小组、安委会办公室及部门三年行动工作职责。(负责科室:特监科)
28、加强督查考核检查,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指标。(负责科室:特监科)
29、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乡镇街道和生产经营单位工作落实。(负责科室:特监科)
30、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的通知》要求,对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安委会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负责科室:特监科)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科室、执法分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市局办公室负责做好迎检后勤保障工作。
2、各相关科室、执法分局要加强沟通与配合,按照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科室按照工作任务将文件、总结、记录及相关见证材料于2021年9月7日前报送特监科。特监科负责市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起草及工作见证材料工作汇总工作。
联系人:勾玉宏 联系电话:15904212591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朝安委发〔2021〕4号)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