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查情况
    时间:2021-03-08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更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对此,我局作为牵头部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督查考核,扎实有序推进。具体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全面建立政府统筹的工作机制。市本级调整朝阳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发《朝阳市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朝政发〔2020〕8号);县(市)区也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并制发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全面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推进,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分别于6月30日前和9月30日前在辽宁省政府督查考核系统上传市、县推动成立“双随机、一公开” 协调机制工作材料,并予以考核通过。

    二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制发《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朝市监发〔2020〕41号),共计22大项,62小项;汇总编制《朝阳市政府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共计27个部门,284大项,640小项,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三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市场监管部门:1、开展2020年度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检查。共抽取645户企业。检查结果为正常288户,责令改正209户,注销8户,吊销7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33户。检查结果已全部向社会公示。2、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共抽取3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617户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其他检查结果正常。市(省)直部门:采取“双随机”方式实施检查百余次,共计抽查检查3,394户,检查结果已全部向社会公示县(市)区:实施联合检查63次,共计抽查检查市场主体1,426户,检查结果已全部向社会公示

    四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召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议,发改、教育、公安、人社、生态、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税务、统计、海关和市场监管等16个部门参加。制发《关于开展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由我局发起,生态环境部门配合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的联合抽查检查,共计随机抽取7户检查对象,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到检查对象住所,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实地核查有关情况。未发现问题5户;1户问题轻微,已指导规范;1户未营业。检查结果已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