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朝阳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0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依托我局告示栏、局网站等载体,对新《条例》进行宣传和解读。按照新《条例》要求,及时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

    (二)积极主动公开。一是对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进行公示公开。通过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中的“机构职能”栏目将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等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对开展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行公示公开。在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法律法规信息。方便全社会对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行政法定依据有所了解,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三是做好本部门与所属单位通联要素统计汇总、公开和上报工作。及时对领导干部的通联方式进行登记和更新,并通过市局内网进行发布。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联方式,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体广泛进行公示。四是将工作中可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法律法规等及时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朝阳日报》等多种公开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开国家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朝阳市食品餐饮安全示范街、朝阳市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守重企业名单、诚信示范市场建设名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单位、店)、旅游景区、街区”认定等。保证人民群众对可能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有所了解,既方便了群众监督,又规范了我局的工作。

    (三)规范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对照新《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网站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门户网站纳入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按照要求统一规范管理。安排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09

    27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0

     1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196

    行政强制

      2

     0

     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解读信息数量较少、形式单一。下一步将加大信息解读力度,进一步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